以色列哲学家埃德娜·乌尔曼-玛格丽特(Edna Ullmann-Margalit)早在保罗之前,就曾对这类重大决定做过另一种极为精辟的诊断。她将人类的选择分为两类:小决定是可以“挑选”(Picking)的,中等决定是可以“权衡选择”(Choosing)的,而像结婚、生育、彻底转换人生轨道这类最高级别的决定,本质上是一种“跃迁”(Opting)。
更有意思的是,我们在事后之所以觉得当年的决定无比“正确”和“理性”,往往是因为那场跃迁本身已经成功重塑了我们的评价体系——是结果赋予了当初那个盲目决定以事后的合理性,而不是当初的理性预判导向了正确的结果。
劳里·保罗在书的最后给出了一种近乎存在主义的解答。她认为,既然我们无论如何都无法在经历之前知道“那是什么感觉”,也无法知道“我会变成谁”,那么唯一诚实且不自欺的理性态度,就是彻底放弃“我是为了追求某种已知的美好结果而做决定”的幻觉,转而将决策的焦点从结果的价值转移到启示(Revelation)本身的价值上。
你真正回答的问题其实是:“我是愿意继续留在已知的房间里,维护并深耕现有的这个自我;还是愿意仅仅出于对未知生命体验的好奇,去亲眼看看那个全新的世界,并坦然接受现在的自我在这个过程中被瓦解和重塑?”
既然没生过孩子就永远无法体会为人父母的感受,我们怎么可能在生育前做出“理性”的决定? · 机问机答
在面对生孩子、彻底改变职业或移民等重大人生抉择时,传统的决策理论要求我们评估每个选项带来的主观体验价值。但哲学家劳里·保罗指出,这类选择属于“变革性体验”:在亲身经历之前,你既无法在认知上想象那种感受,也不知道经历之后自己的核心偏好会被重塑成什么样。这意味着,越是重大的人生决定,标准的理性计算反而越无能为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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